发布时间: 2025-03-17 来源: 网络媒体
2019 年 7 月 24 日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。该方案以制度革新为核心,以平台搭建为突破口,构建起以城市为关键节点、行业为重要支点、企业为主要着力点的改革推进机制,促使教育与产业体系中的人才、智力、技术、资本、管理等资源深度融合、优势互补。计划在 5 年左右的时间里,试点布局 5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,培育一批独具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型行业,建设超 1 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,打造完善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与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。
为高效落实《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六部门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发改社会〔2019〕1558 号)。通知要求省级政府及试点城市围绕产教融合的制度与模式创新,重点在完善发展规划及资源布局、推动人才培养改革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、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发力,统筹推进试点工作,落实各项支持政策,强化组织实施。
2019 年 4 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印发《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 (试行)》,明确指出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,将享受 “金融 + 财政 + 土地 + 信用” 的组合式激励,并依规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。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在职业院校、高等学校的办学与改革中扮演关键角色,行为规范、成果突出,创造显著社会价值,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、增强教育吸引力与竞争力具有强大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2024 年 11 月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》,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水平,丰富建设内涵,保障建设质量。以产业园区为依托,聚焦区域主导产业,秉持以教促产、以产助教的理念,深化产教融合、产学合作,将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为产教融合的全新形态、区域发展的创新机制。通知明确了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内容,强调深化 “四个合作”,即合作办学、合作育人、合作就业、合作发展,推进 “五金” 建设,涵盖专业、课程、教材、师资队伍、实习实训建设。同时,配套出台《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(试行)》,对市域产教联合体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测与动态管理。
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,为产教融合的深入推进构筑起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撑体系。从国家层面的宏观布局,到地方层面的落地实施,从产教融合型城市、行业、企业的试点建设,到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打造,形成了一套系统、完整的政策体系。展望未来,随着这些政策的持续贯彻与优化,产教融合将在推动教育改革、助力产业升级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释放更大效能。